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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小区违规违建装修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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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龙凯时公司官网近年来,随着我县各地兴建大量住宅楼盘,随之发生的住宅、别墅小区违建、违规装修(以下简称“违建违装”)层出不穷、点多面广量大,既破坏小区环境、损害公共利益,又影响邻里关系,拆除成本高、治理难度大,已经成为我县“两违”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健全管控机制,切实加强住宅、别墅小区违建违装的综合治理工作,龙岩市“两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连城县“两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相继出台《龙岩市关于强化住宅小区违建违规装修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岩治违〔2017〕6号)、《连城县关于强化住宅小区违建违规装修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连治违〔2017〕8号)文件,对小区违规违建装修进行综合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格执法,推进综合治理。对于占用顶层、露台、楼道等公共空间、发生在三层及以下楼层等类型的室外违建以及能够进入现场的室内违建,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拆除。相对人不配合或阻碍执法的应同时启动联动惩戒措施;对于其他经专业部门现场勘验、确实无法进入现场的室内违建违装,或其他不具备拆除条件(或拆除存在较大风险)的室外违建,在采取部门联动惩戒措施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以通过行政处罚方式结案,行政处罚决定中应并处法定最高金额罚款;对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违建仍未拆除或未恢复原状的,应综合录入征信系统,实行联审联鉴限制。

  2、部门联动,采取限制措施。对存在小区违建违装暂时无法拆除(或不具备拆除条件)的,执法部门及时函告供水、供电、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采取停水、停电、暂缓办理房产、土地登记、限制房产交易等措施,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停水、停电等工作,确保限制措施落实到位;对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应在48小时内通知相关部门恢复相关服务。违建业主为公职人员的,参照《龙岩市公职人员参与中心城市违法建设处理暂行办法》(岩委办﹝2012﹞84号),同时函告其所在单位,并抄送同级纪检、组织部门;违建业主为单位的,函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抄送上级纪检、组织部门;为装修房屋提供违规设计方案或施工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要函告规划、住建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或年检时给予降档、降级处理。

  3、严格把关,实行联审联鉴。将小区违建违装作为党员联审联鉴、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村(居)换届选举等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执法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有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建违装行为,并及时如实反映相关情况。

  4、 履行程序,申请强制执行。对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向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将当事人录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管理系统”。法制办要做好案件审查工作,监督、指导执法部门报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材料。

  5、录入系统,实行信用惩戒。综合运用好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管理系统”、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综治办“综治负面清单信息管理系统”、发改委“信用龙岩”及“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征信系统,将有“两违”记录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录入相关系统,实行多方信用惩戒,倒逼违建当事人落实相关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