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条件进行了修订与完善。
“这里包含两类业务:一类是传统财产保险业务在互联网渠道销售,比如很多公司都在通过自营或者第三方平台小程序销售家财险;另一类是互联网场景下产生的创新型业务,比较典型的就是退货运费保险、航延险等。”一位财险公司人士对记者介绍。
备受业内关注的是,通知对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提出了门槛要求。具体包括:最近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近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今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富德财险、安华农险、都邦财险、珠峰财险、前海联合、渤海财险、华安财险7家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C,安心财险风险综合评级为D。也就是说,从风险综合评级来看,这8家财险公司不能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
“在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两个要求上,行业绝大部分财产保险公司是能够满足要求的。”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行业有80多家财产保险公司,这8家风险综合评级不达标的公司占比不到十分之一,行业大部分财产保险公司都是可以继续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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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人士表示,目前,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种类包括企业经营中断险、信用保证保险、新市民专属保险等,这些产品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群体的特定需求,如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满足新市民保险保障等。但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出现了风险管控不到位、线下服务能力不足、业务经营不合规不审慎、产品销售误导以及投诉举报集中等问题,所以引发了此轮监管规范。
提出约束性要求的同时,通知也对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鼓励发展的方向进行了明确。通知明确,支持财产保险公司依托互联定场景开发小额分散、便捷普惠的财产保险产品。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表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各行业都衍生出很多新的业务场景,相应的风险保障需求并未得到满足。通知这一要求,正是鼓励保险公司针对新技术、新场景研发保险产品,更好满足各行业主体的保障需求,支持科技创新。
此外,通知还对财产保险公司自身的线上化转型提出要求。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立足财产保险行业线上化水平显著提升的发展实际,支持财产保险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鼓励中小财产保险公司在合规经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互联网方式创新探索,以更高水平服务新兴经济和社会民生。